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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高鸿苑小区预购公共车库车位 产权人确认工作的通知

2015-11-10 15:06 来源: 后管处 浏览: 次

天高鸿苑小区业主:

  西政房开公司即将开始办理小区公共车库车位产权证,由于此前车位购买采取的是预购方式,现在产权证办理是以现房销售的方式完善相关手续取得车位产权证,产权证办理申报时需提交购买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网上签订后,再打印出甲、乙双方签字、印章(印指姆印)。

  车位产权人须对应本小区房屋产权人,因有部分购买车位业主,存在其对应的房屋产权人发生了变更或房屋产权人为多人等情况,为了保证车位业主顺利办证,需要业主申报的资料准确、信息对称,为此,我办将分为两个阶段集中办理,即,产权人确认办证申报资料完善

  本次仅办理产权人确认阶段工作,待产权人确认工作完成后,我办将确认了产权人的每户车位在“重庆市地房籍管理信息系统”内申报确定(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且把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打印出来后,再另行通知各位业主签订车位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交办证申报资料等。为此,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现将产权人确认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车位产权人只能是小区对应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非房屋产权人不能为车位产权人。

  二、确认车位产权人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天高鸿苑小区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贷款人员提供复印件);未领房屋产权证的或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二)预购公共车库车位的收据原件;

  (三)车位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及联系方式;

  (四)车位对应房屋产权人为多人的,而车位产权人只是房屋产权人之一的,产权人确认时需提供房屋其他产权人的确认书或授权书(印指姆印);

  (五)预购车位收据缴款人与对应房屋产权人不相符时,需出示预购车位收据缴款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与车位产权人双方到场确认。

  三、缴纳代收代缴费

  产权人确认的同时,缴纳六项产权证办理相关费用(相应车位具体缴纳金额见附表)。该六项费用由我司代收代缴,相关缴费标准如下:

  (一)大修基金:车位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

  (二)契税:车位价款×3%

  (三)产权转移书据费:30元/个

  (四)非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550元/个

  (五)乙方转让手续费:300元/个

  (六)权利许可证照费:5元/个

  代收代缴费使用银行卡(银联卡)缴纳,也可现金缴纳。

  三、集中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6-17日,每日9:30-16:00(中午不休)

  地点:小区会所四楼西政房开公司综合科

  四、咨询联系: 67258378   郭老师、武老师

  

 

  

  住房建设办公室

  西政房开公司办公室

  2015年11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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