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信息
关于报送2014年执行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处(部、办)、继教院、图书馆、法学研究所、鉴定中心、信息中心、校医院、工会、团委、法律硕士学院、后勤集团总公司:
为促进学校执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财务处将启用新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对各项经费的预算实行精细化管理。请各学院、处等部门严格按报表要求报送本部门2014年执行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按照2014年各部门承担的学校主要工作任务(参照学校2014年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2.经费收支测算积极、稳妥、全面;
3.保障重点项目经费支出;
4.各项收支全额纳入预算,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预算经费组成
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2014年执行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实行二级管理的学院只需填报支出预算表,其他部门均需填报收入预算表和支出预算表。
1.收入预算
各部门(不含实行二级管理的学院)应根据本部门经费来源渠道和收入项目,测算本单位2014年各项经费收入,包括各部门创收收入以及以部门名义接受的社会捐赠等各类收入(详见附件表1)。
2.支出预算
各部门工作人员为履行岗位职责,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等基本支出由学校统一编制。各部门只需上报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性支出,包含经常性专项支出和一次性专项支出。
经常性专项支出:指本部门按照工作职能,每年都要进行的涉及全校性的有关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管理等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分项列出所需经费。如:图书馆每年的图书购置经费支出。
一次性专项经费:指本单位按照上级部门、各部门承担学校主要工作任务等要求,必须要在本年度开展的大型活动、会议、赛事或特定的工作任务等而发生的支出,分项列出所需经费。
支出预算表由附件表2—6组成,各学院、处等部门均需填报表2和3,表4—6分别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基建处、“西政大峡谷”综合整治办公室填报。
三、为避免重复和漏报,对以下经费填报归口相关部门进行特别说明。
1.2014年新立项校级科研项目经费及2014年学校新配套科研经费由科研处负责填报;
2. 2014年新立项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经费及2014年学校新配套教研经费由教务处、研究生部负责填报;
3. 2014年以前立项或已配套的各级科研项目、教研教改、质量工程等项目,其经费未使用完结转至2014年使用的,由各项目负责人填报并交学院汇总后报财务处。
4.2014年学校新资助的学科建设经费由学科办负责填报并交研究生部汇总后报财务处;
5.研究生业务费由研究生部填报,本科生业务费由教务处填报。
6.2014年以前学校划拨的未使用完结转至2014年的学科建设经费支出预算由各学院及学科负责人填报;
7.校友办、沙区管委会预算经费由校办负责统一填报;
8.优秀考生奖励费、勤工助学中心维持费、助学贷款风险金等由学生处负责填报;
9.物业管理费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集团)负责填报;
10.全校教学设备、办公设备采购经费(表4)由后勤与资产处负责填报;
11.全校公共设施修缮、维护、改造(表5)由后勤与资产处、基建处负责填报;
12.全校基建项目经费(附件表6)由基建处和“西政大峡谷”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填报;
13.全校教职工工资、津贴、博士后经费等由人事处负责填报。
其他未列项目所需经费由相关处室或部门负责填报。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处室或部门(学院)预算报表需提供电子和纸质文本,纸质文本统一用A4纸打印,经部门负责人和填报人员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两页以上的加盖骑缝章),于2014年3月9日前交至学校财务处计划财务科(渝北校区勤业楼2024室)。
(二)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67258322,联系人邮箱:281819403 @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西南政法大学执行预算报表
财 务 处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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