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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情通报

关于办理变更天高鸿苑小区公积金按揭还贷工商银行卡的通知

2015-01-09 09:32 来源: 住房建设办公室 浏览: 次

全校教职工:

  由于我国全国性商业银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只能发行金融IC卡(下称芯片卡),将陆续停用磁条卡,学校财务处已开始启用新的工商银行芯片卡薪金卡。而以公积金贷款按揭天高鸿苑小区房款的教职工,如需将原还款的工商银行磁条卡更换为新的芯片薪金卡的,需向贷款银行办理还贷卡更换手续,为方便广大教职工,我办将集中统一办理。具体如下:

  一、本次只办理在工商银行渝中大溪沟支行公积金贷款的芯片银行卡更换。

  二、更换新卡需提交的资料

  (一) 还贷人即银行卡持有人(只能更换还贷卡,不能更换还贷人)填写“工商银行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填写说明:

  1. 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第一段中“个人借款暨担保合同(编号:[渝中大溪沟]支行[20    ]年[按揭]品种[西政字第      ]号)中的约定”空白处,将本人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封面顶部右上角的合同编号中的年号数字、字第[      ]号数字分别填入。

  2.开户行:学校工商银行薪金卡为工行重庆三峡广场支行。

  3.授权人住址栏,建议填写还贷的西政天高鸿苑小区房屋门牌号地址。

  4.在“签章”处签名并盖右拇指印,拇指印盖在签名上。

  (二)还贷人(银行卡持有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需更换的新的芯片薪金卡复印件,身份证同芯片薪金卡正面要复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上,且在银行卡复印件下方抄写一遍银行卡号,字迹要工整清楚。

  (三)“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封面复印件。

  三、特别说明

  (一)没有更换还贷卡继续使用原磁条卡还贷的,需保证卡内每月有足够的金额便于银行扣款;如今后需更换还贷卡的,还贷人带上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到工商银行大溪沟支行办理。

  (二)在新的还贷卡和旧的还贷卡更换期间,要保证两张卡内有足额的还款金额便于银行扣款;

  (三)如果还贷卡银行扣款不成功,将会影响持卡人的信用记录。

  四、集中办理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时间:2015年1月12日-1月16日,逾期请自行到银行办理。

  地点:天高鸿苑小区会所四楼建房办综合科办公室;

  电话:67258260、67258378

  请各学院、职能部、处、室、后勤集团、校医院务通知到本部门相关人员,请离退休处通知相关离退休人员。

  特此通知

住房建设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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