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关于渝北校区教职工小区住宅建设及申购工作情况通报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教职工小区住宅建设及申购工作得到了学校党委、行政的大力支持,在广大教职工的关心和支持下,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现将小区三批住房建设和申购的相关工作向广大教职工通报如下:
一、三批工程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教职工小区住宅于2002年5月取得立项批复(重庆市渝北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同意西南政法大学新建渝北职工住宅小区立项的批复)。土地使用权证为出让地,性质为住宅用地,由西政国有的独资公司(重庆西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学校不投入资金,不进行补贴。整个小区建设规模43万方。其中,一批、二批工程报建等工作于2005年完成,三批工程报建工作于2009年完成,按2006年前的政策执行。四批项目按2006年后的政策执行。一批、二批工程已完成并交房,三批工程于2012年重新设计、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22149㎡,可售住房643套(均为高层,有97㎡、137㎡、157㎡3种户型),车位800个。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三批工程建设是按学校党委确定的“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保稳定、保廉洁”的要求积极推进,2014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重庆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茂田公司)为总承包代建商,垫资进行建设。
2014年12月-2015年5月期间,因建筑规范和国家消防标准调整,经三次规划方案调整,2015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2015年12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6年1月26日招标选定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元集团,国家特级企业)为施工单位,选定重庆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2016年6月正式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目前,小区三批建设,11、12、13、14号楼,四栋房屋的基础工程已完成,包括土石方工程、挡墙及边坡治理工程、基坑等,主体工程计划在2017年12月底前封顶,2018年上半年可正式交房。
二、三批住宅申购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全委会于2014年1月9日对三批住宅申购办法进行了研究,下发了《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职工小区住宅申购办法(修订稿)》。文件下发后职工提出了一些意见,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并经过建房委员会、教代会、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研究决策,《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职工小区住宅申购办法(2016年修订稿)》于2016年11月29日正式印发,申购工作正式启动。截止2016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共收到815名职工(含离退休、引进人才)的购房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初步审核,基本情况如下:
(一)在职职工符合申购条件的人数
第一段11人;第二段151人;第三段449人。合计611人。
(二)离退休职工符合申购条件的人数
第一段3人;第二段13人;第三段110人。合计126人。
(三)引进人才符合申购条件的人数
第一段10人;第二段10人;第三段9人。合计29人。
符合申购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引进人才)共计766人,不符合本次申购条件的有49人。
三、申购工作的计划安排
(一)排序公示时间与地点
公示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4日第一榜;4月份完成第二榜、第三榜。
公示地点:在职职工名单分别在渝北校区勤业楼、敬业楼一楼大厅、沙坪坝校区东山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公示。
离退休教职工名单分别在沙坪校区离退休活动中心一楼大厅、渝北天高鸿苑小区会所(离退休工作办公室旁)公示。
(二)选房与交款时间
选房时间:2017年5月中旬。
在选房时购房人需缴纳购房诚意金5万元(缴纳房款时冲抵房款),以补充公司的短期建设资金,用于缴纳相关配套费用和税费等需要由西政房开公司交纳的税费(金额约3千万)。此项费用的收取既符合商品房销售的惯例,也不违背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签订售房合同时需要缴纳全部房款(或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售房合同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时签订,预计在2017年9月份前后。
四、教职工关心的几个问题
(一)确定房价的原则问题
此次向职工出售的房源包括一批、二批部分房源和三批房源,坚持一批、二批、三批住房均按成本价销售的定价原则不变,实行“老房老价格、新房新价格”的原则。成本价格将由聘请的专业机构核定,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各种税费、各种规费、公司管理成本等。新核定的住房成本价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公布,三批房价预计每平方2500元左右。
(二)缴纳了1万元启动金的职工购房价格问题
三批住宅与一批、二批住宅建设时间相距近10年,三批住宅已按国家新的标准规范重新进行了设计,并按新的建设标准建设,建设成本比2007年建设成本有所增加。因此,在申购时,缴纳了1万元启动金的职工可以优先申购一批、二批住房,并按2007年核定的一批、二批住房价格购买。如果缴纳了1万元启动金的职工放弃申购一批、二批房源后申购三批住房的,按公布的三批住房价格购买。其他未缴纳1万元启动金的职工申购一批、二批、三批住房的,按新公布的成本价购买。
(三)价格补贴问题
有个别职工提出学校应将一、二批销售的商业用房的资金用于补贴缴纳了1万元启动金的职工申请三批房源的房价。按照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学校和房开公司都不能对住房价格给予补贴,这种提议缺乏合理性及合法性:第一,学校已按国家的房改政策向职工发放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住宅小区的住房性质是全产权商品房,学校不能再给职工的商品房住房给予任何补贴;第二,学校所有资产(资金)均是用于办学的国有资产,不得挪用补贴给职工住房。西政房开公司是学校持股的国有独资公司,所有资产均为国有,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规定,如果用公司的国有资产补贴职工个人购买的商品房房价,将构成私分或侵占国有资产。第三,在确定一批、二批房屋造价时,一批、二批商业用房的销售所得主要用于了支付税收、土地出让金、消防整改、整个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双电源、小区绿化环境)、质保期内维修费等。
(四)购房资格确定的时间问题
2013年学校启动三批住宅建设时,为了明确申购主体范围和资格,保障住房申购顺利进行,校党委和行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和论证,2014年1月9日经校党委全委会审定通过并发布了《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职工小区住宅申购办法(修订稿)》(西政委办发[2014]3号文),明确购房资格为申购办法通过之日。《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教职工小区住宅申购办法(2016年修订稿)》(西政校发[2016]367号文)是在2014年1月9日发布的《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职工小区住宅申购办法(修订稿)》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为了保持文件效力和政策的稳定性,保持职工预期的一致性,因此,本次修订时将购房资格时间确定为2014年1月9日在编在岗且在本次选房时仍在编在岗的本校教职工(含符合申购条件的引进人才)。
(五)学校与重庆西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关系问题
为合法开发建设渝北校区教职工小区住宅,并合法向教职工销售拥有全产权的商品房,经学校申请,重庆市教委2004年4月批复同意,我校注册成立了重庆西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学校全资拥有的国有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负责独立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六)建设资金来源的问题
重庆西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重庆市教委批复“按照市场运作的原则,不得占用财政拨款经费和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实际上,西政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自有资金,学校也不可能为小区建设垫资,建设资金全部靠公司自筹。
为防控风险,学校明确要求土地不得进行抵押贷款。在没有建设资金的情况下,一批、二批、三批工程选择了总承包代建方式,工程费用由总承包企业垫资,但配套费、税费等须由西政房开公司缴纳,所以选房时收取5万元诚意金,是保障三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请老师们理解。
(七)关于四批建设问题
根据学校的决策,四批项目建设采用代建代销的模式进行建设,2014年7月与三批项目同时进行招标确定重庆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总承包代建代销商。合同约定按3:7比例进行实物分配或现金分配。2016年7月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校党委全委会已研究确定,考虑到国家政策限制及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四批项目选择实物分配方式,西政房开公司所得物业(约370套住房)将采用租赁等方式解决职工的住房需求,设计为户均建面约72㎡。
四批项目设计、报建工作预计在2017年8月完成,2018年初开工,2020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住房建设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