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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工作
组织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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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任职的公示
2017年6月22日,经第七届党委第148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提拔使用卢代富、张光君两名同志。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党委研究决定,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基本情况见附表。
广大教职工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任职条件和廉洁自律规定,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纪检部门、党委组织部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纪检部门电话:67258496办公地点:勤业楼6008
党委组织部电话:67258215办公地点:勤业楼4017
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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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政法大学拟任干部基本情况表.xls 文件大小:2355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