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文件
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西南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的意见
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处(部、办)、图书馆、信息中心、法研所、期刊编辑部、校医院、后勤集团、工会、团委:
《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西南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已经第七届党委第44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西南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的意见》
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西南政法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的意见
离退休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推进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进程中,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包括离退休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充分认识做好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性。尊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同志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奠基者和开拓者,尊重老同志就是尊重党的光荣历史,爱护老同志就是爱护党的教育事业。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是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学校“双进双突”奋斗目标的重要途径。
(二)认真学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校师生和各学院、职能部处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承担起关心、爱护、照顾老同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尊重老同志,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照顾老同志,使广大老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四)加强对离退休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和行政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过问离退休工作。建立学校领导联系离退休校级干部和老教授制度,沟通思想,倾听意见,对老同志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并予以回复。
(五)强化离退休工作校院两级管理服务体制。各学院要把离退休工作纳入本学院工作职责范围,进行统筹安排,确定1位负责人分管离退休工作,切实加强与老同志的联系与沟通,学校把离退休工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各职能部处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做好离退休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党的建设和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六)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学校党委把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纳入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选拔党性强、威信高、身体较好和愿意工作的老同志担任支部书记和委员。按照 “五好党支部”标准,本着有利于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参加活动、有利于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使之成为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引导老同志的坚强堡垒。
(七)开展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组织老同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学校的发展中来,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校内电视、校报、网络、广播等媒体在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舆论导向作用。
(八)坚持和完善老同志政治待遇制度。每年召开2次老同志情况通报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学校工作。每年组织1次老干部参观学习活动,完善老同志阅文制度。组织老同志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及时向老同志传达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重大节日和传统节日,学校领导走访慰问部分老干部、老教授、老劳模和困难老同志。
四、进一步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以人为本,切实关心关爱老同志
(九)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做好老同志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在家政服务、居家养老、关爱空巢老人等方面与社区的合作,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对长期异地居住的老同志,根据本人意愿,可把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的街道、社区,以便就地就近参加活动。
(十)做好老同志服务管理工作。离退休处要根据老同志“双高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孤居的老同志,要建立帮扶机制,定期上门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及时给予关心照顾和精细化服务。
(十一)加强两个校区老年活动场地的建设与管理。离退休处要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从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老同志科学养身提供帮助指导。学校对老同志活动场地基础设施、开展活动给予财力物力保障。
(十二)建立老同志高龄津贴制度。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3条规定,为年满8O周岁及以上老同志每月发放lOO元高龄津贴。
(十三)建立老同志生日祝寿制度。对当年年满70周岁及以上逢十整生的老同志,发放生日祝寿慰问金1OOO元;对70周岁以上(不含整生)老同志每年生日发放慰问金2OO元;每年老年节为年满8O周岁及以上逢十整生的老同志举行祝寿活动;
(十四)调整老同志生病住院护理补贴费和慰问金标准。将老同志生病住院护理补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天12元调整为2O元,生病住院慰问金标准由原来的7O元调整为200元。
五、进一步发挥老同志作用和加强离退休工作部门建设
(十五)注意发挥老同志作用。根据老同志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老同志在党建、关心下一代、教学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为老同志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十六)加强工作部门建设。 根据离退休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使编制和人员与担负的任务相匹配,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同志有感情的同志选入工作部门。学校党委和行政对离退休工作人员既严格要求管理、又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切实解决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做到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使之成为“让学校放心、老同志满意”的工作队伍。
本意见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