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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

关于吴太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8-04-19 10:57 来源: 党委组织部 浏览: 次

西政校发〔2018〕137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8年4月12日第八届党委第11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命

  吴太轩同志为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副院长(挂职);

  马方同志为刑事侦查学院副院长(挂职);

  李雨洁同志为商学院(监察审计学院)副院长(挂职);

  铁燕同志为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副院长(挂职)。

  以上人员挂职期间按照干部权限进行管理,分管学院部分工作。挂职干部不占学校处级干部职数,挂任时间2年,即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

  特此通知。

 

  校长:付子堂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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