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件
关于樊伟同志等6人赴芬兰、丹麦进行校际交流合作的情况报告
应芬兰图尔库大学和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的邀请,经我校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我校派遣党委书记樊伟教授为团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郭美松教授、经济学院副院长郑辉副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文学平教授、民商法学院蒋小兰副教授、法学院刘正宏副教授为团员的6人代表团,于2017年8月12日至8月19日赴芬兰、丹麦进行交流合作,实际在外停留时间7天。因行前工作准备充分,出访任务取得了预期的成果,现将出访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一、访问芬兰赫尔辛基大学
8月11日~12日重庆-北京-赫尔辛基
8月13日 访问赫尔辛基大学。赫尔辛基大学始建于1640年,是一所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著名高等学府,也是芬兰第一所国立大学,世界排名为第60位。赫尔辛基大学有教职员工和学生4万余人,其中全日制学生3万7千多人。赫尔辛基大学设有9个学院,目前在校外国留学生总共有1700多人。赫尔辛基大学提供从学士到博士的各种专业课程。该校对中国法律制度研究能力较强,成立有中国法研究中心,拥有一支很强的研究团队,其研究成员来自芬兰的多所高校。
由于访问赫尔辛基大学正值周末,主要拜会了该校法学院负责人Upul B.Dissanayake教授,双方就中芬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等事宜进行了探讨,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合作与交流以及签署协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会谈结束后,访问团一行参观了赫尔辛基大学美丽而古老校园及图书馆等。
二、访问芬兰图尔库大学(University of Turku)
8月14日上午 赫尔辛基—图尔库
图尔库大学,成立于上世纪二十年代,是芬兰著名的综合性多学科大学之一。图尔库大学拥有六个学院,分别是人文学院、数学与自然科学学院、医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和经济学院。图尔库大学是科英布拉集团成员高校(Coimbra Group),目前共有在校学生17000余人,国际学生约2000人。
下午 访问图尔库大学法学院,与院长Jussi Tapani教授、国际交流项目负责人Riikka Matikainen女士、该校校友Chen ting女士就建立校院交流协议、教师和学生交流、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及其学生就业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双方就交流的事项基本达成一致,并从下半年开始逐一实施。此外,双方还就师资队伍建设、教师的科研评价及考核、学科建设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晚上图尔库—赫尔辛基
8月15日 赫尔辛基---哥本哈根
三、访问哥本哈根大学(K?benhavns Universitet)
8月16日 访问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及欧洲法、比较法研究中心。
哥本哈根大学是丹麦规模最大、最有名望的综合性大学,也是北欧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大学排名常年位居北欧第一。哥本哈根大学设有100个系和6个中心,开设共100个学科的教学。神学院有一个学科,社会科学学院有7个学科,健康学院有5个学科,人文科学学院有72个学科,自然科学学院有15个学科。
上午,我校访问团一行主要访问了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主要与欧洲法、比较法研究中心负责人就联合培养博士、学生交流、教师交流、合作科研领域如何开展交流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参加两校交流讨论会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的相关负责人就各自负责的领域进行了详细介绍的同时,也表明了今后两校开展国际交流的领域。
欧洲法、比较法研究中心(CECS)主任Hanne Petersen教授为访问团成员介绍了哥本哈根大学及法学院的概况和今后可以开展的合作交流领域。
博士学院主任Helle Krunke教授重点介绍了博士入学条件、培养、论文写作、授位条件等,愿意就联合培养博士开展合作。
博士项目联络协调员(iCourts) Joanna Jemielniak副教授重点介绍了“Think China”智库研究项目,希望与我校开展学术交流。
除此之外,企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CEVIA)Vibe Garf Ulfbeck教授、跨文化与区域研究部中国问题研究专家J?rgen Delman教授、CORA研究中心主任Trine Baumbach副教授、CORA研究中心研究员Xiang Wen博士、法学部客座研究员林泰教授、中政大与哥本哈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江川同学也参加了座谈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交流座谈会上团长樊伟书记重点介绍了我校的办学历史、基本校情、学科建设、学生就业、校友荣誉等,同时表达了愿意与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在师生交流、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团员郭美松处长主要介绍了我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并就今后如何开展合作与交流提出了希望和建议。
双方重点就联合培养博士、互派教师讲学、共同开展合作科研进行探讨、交流,并就上述合作内容达成一致。
下午,访问团在参观哥本哈根大学校园及法学院新大楼后,与博士项目联络协调员(iCourts) Joanna Jemielniak副教授、CORA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Xiang Wen博士等进行了交流。Joanna副教授对我校东盟研究中心和“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硕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非常感兴趣,希望与我校教师合作开展“一带一路”法律制度和国际争端纠纷解决机制等问题的研究。同时,也邀请我校教师参与“Think China”智库研究项目。她希望今年底或明年初到我校访问。
8月17日 受欧洲法、比较法研究中心(CECS)主任Hanne Petersen教授的委托,CORA研究中心研究员Xiang Wen博士、法学部客座研究员林泰教授、中政大与哥本哈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江川同学等就今后开展的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比较研究等具体问题与访问团成员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
8月18日 哥本哈根—赫尔辛基—重庆
8月19日早上7:00 到达重庆
四、本次访问取得的成果
尽管本次是我校首次派团访问北欧高校,但由于事先协调联系充分,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出访任务,取得了预想的效果。
(一)开拓了与北欧国家高校间的交流
目前,我校主要与法国、德国等西欧国家高校间开展交流,与北欧国家的高校间几乎尚未开展任何交流,此次成功访问芬兰的赫尔辛基大学、图尔库大学以及丹麦的哥本哈根大学,并就相关交流事项达成一致,为今后我校与北欧国家高校开展合作与交流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访问图尔库大学取得的成果
1.双方就建立院校际交流关系达成一致,该校法学院院长Jussi Tapani教授将于年底或明年初来我校访问,磋商签订交流协议的具体细节问题。
2.图尔库大学同意每年派教师作为短期外国文教专家来我校授课,首先从法学专业开始,逐步拓展到其他专业。
3.图尔库大学法学院同意接受我校2~3名学生到该校进修。
4.图尔库大学同意接受我校教师到该校访学,并介绍我校教师加入赫尔辛基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共同开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三)访问哥本哈根大学取得的成果
1.同意我校将哥本哈根大学列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院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2.同意吸收我校教师参加丹麦“Think China”智库项目,该项目负责人Joanna 教授将于明年初来校商量项目合作的相关问题。同时,就与我校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合作开展“一带一路”相关问题研究达成一致。
3.哥本哈根大学同意接受我校教师到该校访问或攻读学位。
4.双方同意互派教师讲学或作为“巴渝海外引智”专家来校工作。
五、结语及感想
随着我国与丹麦、芬兰等北欧国家经济贸易活动的增多,经济、法律等领域的智库建设需同步跟进,芬兰、丹麦高校的学者对中国的法律制度、经济政策以及“一带一路”问题等的研究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比如哥本哈根大学的“Think China”智库项目、赫尔辛基大学的中国法研究中心等,他们希望与中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开展经济和法律问题的研究,为本国经济发展和政策制定建言献策。尤其是对中国发展对丹麦的启示及借鉴意义的研究兴趣浓厚。
目前,芬兰和丹麦高校与西部高校交流联系不多,而西部高校又处于“一带一路”的前沿,他们也有与西部高校开展合作与交流的愿望,我校应抓住时机,大力与芬兰、丹麦等北欧国家高校开展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访问,增进了对丹麦和芬兰等北欧国家高等教育、留学及研究环境,尤其是对其法学教育、法律人才培养的了解和认知,开拓了与北欧国家高校和科研中心的交流渠道,也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合作与交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特此报告。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