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件
关于付子堂同志等3人赴斯里兰卡进行校际交流合作的情况报告
应斯里兰卡科伦坡大学的邀请,经我校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我校派遣校长付子堂教授为团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郭美松教授、外语学院副院长朱元庆老师(兼翻译)为团员的3人代表团,于2017年6月8日至6月11日赴斯里兰卡进行交流合作,在外实际停留时间4天。因行前工作准备充分,出访任务取得了预期的成果,现将出访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一、拜会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
6月8日上午,昆明---科伦坡
6月8日下午,访问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拜会了大使易先良先生、政治处主任邱薪力先生等。团长付子堂校长与易先良大使就我校与驻斯大使馆就中、斯两国经济、文化、法律制度等领域如何开展合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同时,斯里兰卡位于南亚,属于“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智库建设意义重大,易先良大使表示,作为我校校友将发挥桥梁作用,全力支持我校与斯里兰卡高校开展相关合作与交流。就我校派教师赴斯里兰卡进行经济和法律领域进行研究以及成立“南亚法律研究所”等事宜达成一致,并在经费上给与支持。从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来看,最早可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初派员赴斯里兰卡进行相关问题研究。
二、访问科伦坡大学
6月9日,访问了科伦坡大学。科伦坡大学位于首都科伦坡,是斯里兰卡最古老的大学,该校设有7个系、43个学术部门、7个研究所,在管理、金融、法律、教育等研究领域拥有较强的研究实力。
上午,与科伦坡大学副校长Laksh man Dissanayake等商讨了师生互换交流以及学术研究,并签署了《西南政法大学与科伦坡大学合作交流备忘录》。为了不让签署的协议停留在纸面上,双方还就如何推动两校交流,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和交流,希望在近期签署交流的实施细则。科伦坡大学人文艺术学院院长拉纳辛哈教授、法学院院长娜娜娅卡拉女士、政治系主任森娜娜雅客先生、商法学系主任瑟伽拉嘉辛什曼博士、私法与比较法系主任艾杰斯卡拉女士、公法与国际法系主任森妮维拉什妮女士、国际处处长康拉辛赫博士、副校长助理哈图瓦女士、国际处协调员佩雷拉女士参加了座谈。
下午,与该校法学院负责人W.I. Nanayakkara教授等探讨两校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学生交流项目的合作。今年下半年科伦坡大学法学院将派2名教师来我校做短期研修。
三、佩拉德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radeniya)
6月10日上午,科伦坡---康提
下午,访问佩拉德尼亚大学。佩拉德尼亚大学创建于1942年,是斯里兰卡最好的大学之一,被称为“斯里兰卡的清华”。该校开设了8个院系、2个研究生学院、10个中心、73个系,包括开设人文科学、工商管理、计算与管理、法学、医学实验学等专业。
由于访问佩拉德尼亚大学正值周末,主要与该校法学院负责人Upul B.Dissanayake教授商谈开展中斯比较法研究课程、研究生层次中国法LLM项目等事宜,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合作与交流以及签署协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月11日上午,康提---科伦坡。
下午,经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推荐,我校访问团与“中国---斯里兰卡合作研究中心”负责人Bernard Goonetilleke先生和Luxman Siriwardena先生就联合开展斯里兰卡经济问题研究进行了探讨,双方还就即将签署的MOU的相关内容进行仔细商谈。该研究中心希望我校尽快派教师或研究员赴斯里兰卡开展研究。双方就选派人员的条件、要求、研究题目以及未来几年如何推进等达成一致。中国驻斯里兰卡政治处主任邱薪力先生参加了交流座谈,他表示,双方开展的合作项目契合了“一带一路”以及“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战略,驻斯大使馆将从经费上给与支持。
晚上,科伦坡---成都
6月12日上午,成都---重庆。
四、结语
(一)应充分利用驻外使领馆资源开展国际交流
由于我校对外交流资源有限,此次能成功访问斯里兰卡高校,开拓与斯里兰卡高校开展相关合作交流,得益于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的桥梁作用。为此,今后应加强我校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联系,借助他们得天独厚的对外资源和窗口作用,大力开拓我校国际交流领域。
(二)为与南亚国家高校间的交流打下了良好基础
目前,我校与亚洲国家高校间的交流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以及部分东盟国家,与南亚国家的高校间几乎尚未开展任何交流,经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介绍、推荐,成果访问科伦坡大学和佩拉德尼亚大学,并签署交流合作协议,从而打开了我校与南亚国家高校开展合作与交流的途径,同时落实了国家“一带一路”及“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战略。
(三)抓住时机积极开展与斯里兰卡高校的交流
斯里兰卡尚处于需要借助外力发展本国经济的时期,随着与中国经济贸易活动的增多,经济、法律等领域的智库建设需同步跟进,斯里兰卡高校希望借助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平台,积极开展经济和法律问题的研究,为斯里兰卡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言献策,目前,斯里兰卡高校非常积极与中国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同时,他们真心希望双方签署的交流协议能有计划的实施。我校应抓住时机,大力与南亚国家特别是与斯里兰卡高校开展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访问,增进了对斯里兰卡高等教育、留学及研究环境,尤其是对其法学教育的了解和认知,开拓了与南亚国家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交流渠道。同时,也为进一步落实与斯里兰卡两所学校的校际交流协议打下了基础。
特此报告。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