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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
干部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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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太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西政校发〔2018〕137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8年4月12日第八届党委第11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命
吴太轩同志为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副院长(挂职);
马方同志为刑事侦查学院副院长(挂职);
李雨洁同志为商学院(监察审计学院)副院长(挂职);
铁燕同志为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副院长(挂职)。
以上人员挂职期间按照干部权限进行管理,分管学院部分工作。挂职干部不占学校处级干部职数,挂任时间2年,即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
特此通知。
校长:付子堂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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