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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0-03-13 22:16 作者: 浏览: 次

 

 

 

关于对《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深化职称

 

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市委领导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指示精神,为推进我市职改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我们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大家,请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提出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的修改意见,并于2009年6月3日中午12时前将意见反馈我们,以便再次修改后审定。

 

联 系 人:吴云和

 

联系电话:86868884

 

附件:《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科学人才观,结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围绕推进创新、支持创业、鼓励创优,探索人才评价新机制,制定人才评价新标准,引入工作量化评价方式,发挥评价指标导向作用,引导“教师进课堂、医生去临床、演员上舞台、科技人员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增强专业技术人才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

 

二、完善职称评价条件

 

(一)将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必要条件。各职称系列的申报评审条件要充分考虑不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实际情况,对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基本工作量作出分类的量化规定,并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量化指标应是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均课时量、门诊量、演出量、公益性演出量、技术指导量、推广效益等。

 

(二)分层分类调整完善论文条件。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要将论文论著作为必要条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适度提高其质量和数量要求,防止论文低水平重复;对农村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要弱化论文要求,将其技术总结、业务工作总结视作论文对待,将其论文论著作为业绩类备选条件或量化评审的加分项目。

 

(三)突出鼓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对任现职以来,获得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申报相应职称可免除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降低论文数量要求。对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人员申报相应职称的,将其企业带动就业,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且维持一定年限作为业绩评价条件之一。

 

(四)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对参加“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行动”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考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减免一年,“三支”工作总结可作为论文依据服务期满半年且考核合格的,上述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和论文依据三项优惠政策任选其一,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减免半年。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贡献突出的,可破格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在农村乡镇工作10年以上且仍在农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可免试外语。

 

三、扩大职称评价范围

 

(一)允许评定“双职称”。允许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双职称”,其评审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仅作为学术技术水平认证,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

 

(二)衔接职业资格制度。对部分专业在执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该类专业技术人员如果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该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市职改办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相应年资条件的,可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改进职称评价方式

 

(一)完善评价方法。构建由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在有条件的系列中逐步对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逐步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

 

(二)强化聘期考核。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为基础,建立健全职称考核制度,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聘用合同有关约定,以及科研成果、重大项目、创新创造、服务基层、参与继续教育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低聘或解聘的主要依据,将考核合格作为晋升上级职称的必要条件。

 

五、加强评审组织建设

 

调整充实全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打破地区、行业、系统、部门和体制内外的障碍,适度增加非公有制经济、社会中介组织专家评委。对评委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评委届期由3年延长至5年。按照专业化组建、同行评议和业内认可的原则,重新改组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探索组建区域性评审委员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评审委员会,将职称评审范围覆盖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提高评审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六、认真抓好实施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职改办的统一部署,加快改革进度,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新的职称评审条件能在今年职称工作中贯彻落实。各职改部门要认真制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作量考核标准,修订完善本职称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要将本职称系列新的职称评审条件报市职改办审核。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未经市职改办批准,各区县和各职称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制定职称政策。各区县、各职称系列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称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保障必要的工作精力、经费和人员,加强沟通协调,精减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扎实推进我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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