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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紧落实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3-13 22:18 作者: 浏览: 次

 

 

 

 

 

 

 

 

渝人社发〔2009〕38号

 

关于加紧落实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

支农支教支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按照《重庆市“以城带乡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行动”实施方案》(渝委人才办〔2009〕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选派管理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09〕23号)及全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以下简称“三支”)动员暨培训电视电话会有关精神,为加紧推进“三支”行动各项工作的实施,确保“三支”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选派“三支”人员

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目前,市属事业单位选派的“三支”人员名单已经基本确定(已通过办公内网邮件形式发至各有关区县)。尚未足额确定“三支”人员的市级有关部门,请根据《市级有关单位支农支教支医名额分配表及选派情况表》(附表1),尽快补足缺额。市属事业单位选派的“三支”人员须于5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完善后的《市属事业单位到区县支农支教支医人员花名册》(《实施方案》附件)以邮件形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各区县根据《实施方案》下达的选派名额,结合实际,尽快开展区县、乡镇事业单位“三支”工作宣传动员、报名推荐、组织审核及人员派出等工作,并于6月30日前落实到位。尽快填写《区县事业单位到乡镇支农支教支医人员花名册》、《乡镇事业单位到农村支农支教支医人员花名册》(《实施方案》附件),以邮件形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及时搞好“三支”工作对接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市属事业单位选派“三支”人员的接收工作,要主动与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其选派“三支”人员进行对接,帮助协调、落实工作单位及岗位,为“三支”人员开展“三支”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对市属事业单位选派的“三支”人员中,部分未落实具体受援单位的,请市级有关部门、受援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加强衔接,尽快落实具体受援单位并到岗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三支”工作,是创新人才资源开发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以城带乡,促进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加快推进,确保“三支”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我局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三支”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 孙玉伟 

E-mail:①内网:专技处 孙玉伟;

②外网:01sunyuwei@sohu.com

 

联系电话:86868703、86868707、86868700(传真)

 

附件:1.市级有关部门支农支教支医名额分配表及选派情况表

2.市级有关部门联系人一览表  

3.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部门联系人一览表

 



 

附件1:

 

市级有关部门支农支教支医名额分配表及选派情况表

选派单位

服务

类别

选派名额

实际选派

选派对象

受援单位

市 教 委

支教

420

299

市属高等院校、

中小学教师

各区县乡镇、村中、小学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支教

30

33

中职学校教师

市商委

支教

5

5

中职学校教师

市中小企业局

支教

3

3

中职学校教师

市供销社

支教

5

5

中职学校教师

团市委

支教

3

3

高职院校教师

市卫生局

支医

180

160

卫生技术人员

各区县乡镇、村卫生院(所)

市计生委

支医

5

5

卫生技术人员

市农委

支农

134

134

农技推广人员

各区县乡镇、村农业、林业、水利、建设、规划、交通、国土、园林、文广、民政等工程(项目)

市林业局

支农

20

20

林业工程技术人员

市水利局

支农

20

20

水利工程技术人员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支农

15

15

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市交委

支农

20

20

道桥交通工程技术人员

市规划局

支农

10

10

城乡规划、测绘技术人员

市国土局

支农

15

15

工程技术人员

市市政委

支农

15

15

工程技术人员

市园林局

支农

10

10

园林工程、兽医技术人员

市环保局

支农

15

15

工程技术人员

市质监局

支农

10

10

工程技术人员

市安监局

支农

5

0

工程技术人员

市外经委

支农

2

2

农技人员

市科委

支农

10

10

科技人员

重庆广电集团

支农

15

16

工程技术、采编人员

市文化广电局

支农

20

20

文化艺术人员

市民政局

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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