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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文件
渝教创先争优发〔2011〕14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工委、高等院校和委直属单位党组织:
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创先发〔2011〕14号),现将该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在教育系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教育是民生工程,不仅关乎国家发展大计,更关乎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是联系民生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应当成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中央、教育部和市委的明确要求,也是着力解决涉及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要求。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在教育系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按照中央、教育部和市委的要求,在创先争优活动突出“为民服务”这个重点,紧扣主题,围绕目标,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思路、细化措施,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让师生和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确保“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紧密衔接、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有机结合
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党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是教育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线,全市教育系统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抓好结合,引导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上创先进、争优秀,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三、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有机结合
“一讲二评三公示”是重庆市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创举,是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一讲二评三公示”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根本要求、主要抓手、价值目标基本一致。全市教育系统要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有机结合起来,把“三亮三比三评”有机融入“一讲二评三公示”的主要环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一讲二评三公示”的核心要求。同时,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为民服务活动、落实为民服务措施、解决为民服务问题等方面作为承诺、讲述、评比、公示的重要内容,通过全覆盖、规范化“一讲二评三公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四、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实施高校“三创六进”和中职、中小学“三创四做”行动计划有机结合
高校“三创六进”行动计划和中职、中小学“三创四做”行动计划,是我市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创新行动。“两大行动计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完全相同。全市教育系统要按照中央关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和进一步深入基层为民服务以及教育部关于“三风”建设的要求,在继续深入实施“两大行动计划”中进一步突出重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调研,为党员、师生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为民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五、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全市教育系统要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各地各单位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把工作责任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通过“三亮三比三评”,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中心工作、落实重点任务中创先争优,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工委、高等院校和委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顺利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各地各单位各学校要注重培植挖掘、总结推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鲜活经验,加强宣传信息工作,营造全民参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全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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