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
( 第七届党委第 74 次常委会通过, 2014 年 12 月 16 日公布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 公正、 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依据教育部 《 高 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 、 《 西南政法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 ( 西政委发〔2013〕 115 号) 、 《 西南政法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 西政委发〔2013〕 154 号)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 《 西南政法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规定, 参加教 职工年度考核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第三条 考核的基本原则:
( 一) 坚持客观公正、 注重实绩的原则;
( 二) 坚持民主公开、 程序规范的原则;
( 三) 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 四) 坚持辅导员年度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组织部、 纪检监察部门、 学生工作部门、 教务处、 保卫处等职能 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 领导和 监督。 学院党总支负责本学院辅导员考核具体工作。
第二章 考核内窑和标准
第五条 考核以所聘岗位职责为基础, 全面考核辅导员德、 能、 勤、 绩、 廉的同时, 重点考核其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第六条 考评结果按得分高低分为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 “ 优秀” 等次:
( 一) 出现按照 《 西南政法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 规定不得定为 “ 优秀” 等 次所列情形的;
( 二) 学生评价分数在 80 分以下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 “ 不合格” 等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 “ 优秀” 等次:
( 一) 出现按照 《 西南政法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 规定应定为 “ 不称职” 所 列情形的;
( 二)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三) 对学生伤亡事件负有责任或在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的;
( 四) 学生评价极差的 ( 学生测评分低于 60 分) 。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 辅导员年度考核由职能部门评价、 学生评价两部分组成。 职能部门评价占考 核总成绩的 30% , 学生评价占 70% 。 辅导员应撰写自评报告作为考核评价的 参考。
第十条 职能部门评价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实施, 在参考辅导员自评报告基础上, 结 合其日常工作表现, 按照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 学生评价由各学院组织学生通过辅导员测评系统进行评价, 参与评价的学 生人数应不少于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的 90% 。
第十二条 辅导员自评报告由辅导员按照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本人撰写, 学院负 责审核并统一上交学校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第十三条 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 85 分至 100 分为优秀, 70 分至 84 分为良好, 60 分 至 69 分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依据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 并将结果反馈至辅 导员所在学院。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四条 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 作为辅导员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占其 教职工年度考核成绩的 40% 。
第十五条 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 “ 优秀” 等次的, 在当年各类优秀评选和培训 交流中应予以优先推荐。
第十六条 辅导员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 “ 不合格” 的, 不再聘任辅导员 岗位。
第五章 考核筐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各部门及学院应高度重视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 核原则、 程序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辅导员对于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向学生工作部门提出复核 申请, 学生工作部门与学院共同复核后报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决定。
第十九条 对于在考核中彻私舞弊、 打击报复的, 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西南政法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基本观测点 |
得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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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5 分) |
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言行上能自觉与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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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素质 |
党委决策精神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鉴别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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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 |
1. 2(5 分) 道德素质 |
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富有人格魅力;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诚 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 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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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 |
1. 3(5 分) |
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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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分 |
业务素质 |
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注重工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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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5 分) |
制定较为规范完善的年级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和工作规范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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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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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5 分) |
具有较强团队意识,注重与学院其他学生工作者的沟通与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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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协作 |
作,推动学院学生工作的整体发展与队伍凝聚力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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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5 分) 日常思想 政治教育 |
关注学生学习和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 动;深入学生实际,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每学年至少同每个学 生谈心一次;经常与学生家长及任课教师保持联系,了解的学 生思想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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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思想 政治 |
2. 2(5 分) 网络思想 政治教育 |
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方式与学生沟通、交流。 掌握网上思想 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动权,灵活利用网络等新技术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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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20 分 |
2. 3(5 分) 专题教育 |
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国防 教育、诚信教育、毕业生教育等各种专题教育;积极参与第一、 第二课堂的教育教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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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学风建设,经常深入教学楼,积极开展班级优良学风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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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5 分) |
活动;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所带班集体考风考纪良好;注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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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 |
生创新能力培养,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配合专业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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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工作。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基本观测点 |
得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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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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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5 分) 党团组织建设 |
教育;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做好党员的教育和 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工作;指导团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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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实践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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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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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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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建设有目标、有计划,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有特色的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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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 |
3. 2(5 分) |
班会;注重对学生骨干的培养,经常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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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 |
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所带年级或学生个人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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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奖项及荣誉称号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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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5 分) 生活园区建 |
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宿舍文明、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积极推进生活园区文化建设,将育人工作融入到学生生活园 区的管理与服务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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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并及时传达政府和学校的帮困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等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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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5 分) 帮困育人工作 |
项帮困措施落实到位;对困难学生的认定做到真实、细致、无 遗漏;准确掌握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关 心经济困难学生的身心健康;重视帮困育人工作,积极开展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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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诚信、自强等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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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年级学生需求和特点开展职业发展教育,指导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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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5 分) |
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毕业班辅导员及时传达各项就业政策、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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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生 |
职业发展教育 |
供就业信息、开展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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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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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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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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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5 分) 心理健康指导 |
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常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 理健康教育及生命教育;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做好大 学生的个体咨询及团体辅导,及时做好学生的转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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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5 分) 学生奖励 和惩处工作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学生综合考评、奖学金评定、 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审核等工作;申报材料准确无 误、上报及时,先进推荐投诉率低;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籍 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基本观测点 |
得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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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5 分) |
经常开展安全与稳定教育;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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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安全 |
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置涉及学生的有关矛盾和问题;熟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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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维护 |
稳定工作 |
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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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稳定 10 分 |
5. 2(5 分) 突发事件 处理 |
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学生发生突发事 件及时到位并妥善处理;对敏感时期的学生安全与稳定工作 能预先防范;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 疏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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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5 分) |
具有创新意识,善于创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念、方法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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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新工作 |
手段,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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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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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
6. 2(5 分) |
能结合学生工作的特点,积极整合资源,形成具有一定社会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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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工作 |
响和可推广性的特色工作项目和机制。 |
附件 2
西南政法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自评报告表
( 年度)
所在学院( 盖章)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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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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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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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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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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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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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1000 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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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典型案例(2 个) 及个人和所负责学生集体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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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及开展科研情况(200 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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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西南政法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 学生评价用表)
序 号 |
基本观测点 |
分 值 |
得 分 |
1 |
为人师表,言行得体,公道正派,乐于奉献。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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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热爱学生,工作投入,经常与学生交流,讲究工作艺术。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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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级管理规范,制度完善,奖惩分明,凝聚力强。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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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学期召开年级大会或班会,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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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照程序,公平、公开开展“ 推优” 和发展党员工作。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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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平、公开开展综合考评、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等工作。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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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经常开展课堂纪律、宿舍卫生等检查,按规定处理违纪学生。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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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开展规范。 掌握特殊群体( 经济或学业困 难、有心理障碍学生) 情况,采取帮扶措施得当。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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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职业发展教育,指导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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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常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置涉及学生的有关矛 盾和问题。 |
10 分 |
|
你对本年级辅导员开展工作有哪些建议和意见? ( 可自愿回答,不计分数) |